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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州共和党人扭曲选票语言支持堕胎条款,可能是为了迷惑选民

经验分享 2025年03月05日 16:18 24 业炳钛

  

  

Ohio's Secretary of State Frank LaRose speaks during a

  俄亥俄州的共和党人仍在试图通过他们的反堕胎议程,尽管本月早些时候,该州选民成功挫败了一项投票倡议,该倡议将使今年秋天通过支持堕胎的宪法修正案变得更加困难。

  11月,选民将考虑一项旨在将堕胎权和其他生殖自由纳入俄亥俄州宪法的投票倡议。但是,由反对堕胎的倡导者、俄亥俄州国务卿弗兰克·拉罗斯(Frank LaRose)领导的俄亥俄州投票委员会(Ohio Ballot Board)的五名成员周四批准了在提案中使用反对堕胎的语言,这可能会让选民感到困惑。

  批准的摘要语言使用“未出生的孩子”而不是“胎儿”。它没有包括任何关于流产、生育治疗或避孕决定权的语言,尽管这是拟议修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批准的摘要语言也比支持该倡议的支持堕胎组织提供的原始语言更长,这意味着委员会不能争辩说需要修改将出现在选票上的摘要。

  以下是原始摘要语言和LaRose新批准的摘要语言的截图。

  Screenshot of the original summary wording included in the abortion rights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Screenshot of the newly-approved summary wording from LaRose.

  LaRose在周四的会议上谈到批准的摘要语言时说:“在起草这份文件的过程中,我做了大量的工作,我相信它是公平和准确的。”拉罗斯没有立即回应《赫芬顿邮报》的置评请求。

  支持堕胎权的倡导者称,这种语言故意含糊不清,具有误导性。

  “今天,国务卿弗兰克·拉罗斯利用俄亥俄州投票委员会的程序,在11月关于生育自由的投票前做最后的努力,欺骗和迷惑俄亥俄州选民,”俄亥俄州生殖权利联盟,倡导该修正案的主要团体之一,在周四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在俄亥俄州,怀孕22周以内的堕胎是合法的,但一项为期6周的堕胎禁令被法院暂时阻止,等待共和党主导的俄亥俄州最高法院的裁决。宪法修正案将阻止该州禁止在胎儿存活前(约22至24周)堕胎。

  拉罗斯最终以3比2的票数投出了批准该语言的决定性一票。俄亥俄州州务司司长是8月份投票措施“一号议题”的积极倡导者,该提案将修改州宪法的门槛从简单的全州多数投票提高到60%。虽然简单多数是俄亥俄州100多年来的标准,但该州的反堕胎倡导者呼吁举行特别选举,以提高投票门槛,先发制人地阻止支持堕胎的宪法修正案。

  拉罗斯和投票委员会其他成员创造的摘要语言不会改变实际宪法修正案的含义或意图。修正案的全文将在投票日在选举委员会上公布,拉罗斯告诉《俄亥俄资本日报》,包括全文在内的海报将在投票地点张贴。但只有摘要才会出现在俄亥俄州选民进入投票站的选票上。

  俄亥俄州生殖权利联合会和其他堕胎权利倡导者要求投票语言反映完整的宪法修正案,以确保准确性和透明度。“通过使用全文,选民将亲眼看到他们被要求批准的语言,并可以在这个基本问题上做出自由和独立的决定,”请愿者的一名律师本周早些时候在给拉罗斯的一封信中写道。

  将于11月7日举行的支持堕胎权的修宪投票也将被称为“第一号议题”。考虑到8月份有关提高投票门槛的补选也被称为“第一号议题”,这将使堕胎权支持者和反对者更加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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