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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党主席捍卫共和:评论

生活常识 2025年03月05日 12:31 29 鲜佳佳

  

  

  这是一个客人的意见

  近年来,关于我们的国家是建立在共和政体还是民主政体的争论越来越多。当被问及我们的开国元勋们为我们国家设想的政府形式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著名回答是:“一个共和国,如果你能保持它。”

  但这两种政府形式究竟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如此多的自由派领袖主张将我们的国家定义为民主国家,而富兰克林等人却敦促美国人民铭记并为共和政体而奋斗?

  这些都是重要的问题。对我来说,这场辩论不仅仅是学术上的;它强调了仅仅通过民主多数决定原则来解释对与错的危险。我最近参加了一场公开讨论,讨论这两种政府形式之间的区别,以及将我们的国家框定为民主国家的世界观将如何导致更大的政府政策,削弱自由市场原则和个人自由,从而将我们的国家引向社会主义。包括微软全国广播公司(MSNBC)在内的自由派媒体立即针对我的评论,给我贴上阴谋论者和民主本身的彻底敌人的标签。

  虽然我通常不理会这种带有偏见的批评,但这些文章触及了主流媒体中许多左翼人士要么忽视、要么故意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不是、也从来都不是民主国家。我们是一个共和国,我们的开国元勋们为此感到自豪。了解我们政府的性质及其基本原则对善治的概念至关重要,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为什么我们的国家建立为一个宪政共和国,以及为什么这种区别对维护美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至关重要。

  我们的开国元勋们敏锐地意识到民主制度固有的危险,在民主制度中,多数人的意志很容易践踏少数人的权利。这种担忧不是理论上的;历史告诉我们,当多数人统治无视个人权利时,民主往往会沦为暴政。正如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明智地指出的那样,“记住,民主永远不会长久。它很快就会浪费,耗尽,并杀死自己。从来没有一个民主国家不自杀。”美国宪法的起草者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赞同这种观点,他写道,民主“从未被发现与人身安全或财产权利不相容;总的来说,他们的生命和他们的死亡一样短暂。”这些名言生动地强调了不受制约的多数决定原则的潜在危险。

  相比之下,立宪共和国的目的是保护个人自由,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侵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的政府体制及其相互制衡,是为了保护所有人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大多数人的权利。《宪法》及其《权利法案》确保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不受多数人统治的影响。这些权利是上帝赋予的,必须受到保护,不受任何形式的政府越权。这是这两种政府形式的根本区别。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美国既是代议制民主国家又是宪政共和国的说法经常被用来模糊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

  虽然我们确实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来代表我们作出决定,但他们运作的框架是至关重要的。仅仅因为我们的缔造者使用了民主选举制度,并不能使我们的国家成为民主国家。在一个宪政共和国,民选官员受到法治和宪法的约束——这是民主国家所缺乏的保障。也许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对这一点的解释最好,他说:“我深信,共和政体是唯一不会永远与人类权利公开或秘密交战的政府形式。”

  将民主与共和混为一谈的危险不仅仅是语义上的,而且可以从当今美国各地的政治气候中看到。许多主流媒体和某些政治派别宣扬我们的国家应该是一个民主国家。这种推动为政府加强对我们的生活和经济自由的控制铺平了道路。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这句话至今仍在历史上回响,对每一个美国人都有影响:“一个共和国,只要你能保住它。”我们的国父们精心打造的政府结构使美国作为自由和机会的灯塔蓬勃发展。自由在世界历史上是罕见的,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必须理解并维护这种区别。

  作为一个宪政共和国,我们更有能力捍卫个人自由,确保政府始终为人民服务,而不是相反。

  约翰·沃尔(John Wahl)是阿拉巴马州共和党主席。他是负责南部地区的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也是美国最年轻的共和党州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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